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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武汉光谷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圣爱米伦”建设项目公示

武汉光谷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圣爱米伦”项目位于二环线以北、丁字桥以西,西临武纸公路,北邻规划路,总占地面积3396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89,绿化...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项目由来
武汉光谷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圣爱米伦”项目位于二环线以北、丁字桥以西,西临武纸公路,北邻规划路,总占地面积339.6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89,绿化率为29%。“圣爱米伦”项目拟在该用地上建设集住宅、办公及商业为一体的房地产项目,住宅用地主要建设住宅楼及配套的商业、会所、幼儿园等,科研用地主要建设写字楼、商业、科研公寓及便捷酒店。科研用地大致位于整个用地的西南部,其余部分均为住宅用地。
1.2拟建项目情况简述
1.2.1项目基本构成
拟建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26404.45m2,总建筑面积382476.62m2(不计入地下室建筑面积)。项目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和科研用地。住宅用地主要建设31栋商品住宅楼及配套的商业和幼儿园,住宅用地配套商业主要为便民的商业设施,如小型的百货商店、书店、银行网点等,商铺类型不涉及餐饮、娱乐等;科研用地主要建设两栋18层的研发公寓、一栋20层的写字楼、一栋15层的便捷酒店和4栋2~3层商业楼。
1.2.2工程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表1-2-2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内容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规划总用地面积
m2
226405.45
 
净用地面积
m2
202751.94
 
计容总建筑面积
m2
382476.62
 
不计容总建筑面积
m2
110803.67
 
绿化率
%
29
绿化面积约65657.58m2
建筑密度
%
28.7
 
车位总数

2294
地下
63
地上
容积率
--
1.89
 
住宅总户数

1960
 
总人数

6272
户均按3.2人计
住宅用地
净用地面积
m2
182619.94
 
计容建筑面积
m2
287368.62
 
其中
住宅总建筑面积
m2
277355.72
 
商业面积
m2
6578.44
住宅用地配套的商铺,主要为1层~2层
会所面积
m2
1484.46
2层
幼儿园面积
m2
1650
3层
其他辅助用房面积
m2
300
主要为物业及管理用房
不计容积率面积
m2
95370.67
地下室建筑面积
停车

1038
高层停车位
818
多层停车位
容积率
--
1.58
 
科研用地
净用地面积
m2
20132
 
计容建筑面积
m2
95108
 
其中
商业面积
m2
23211
为独立的商业楼
写字楼面积
m2
15179
设有食堂,位于2楼,共设灶头10个
科研公寓
m2
48738
供附近人员租住,共576户,总入住人数约1843人
便捷酒店
m2
7980
共168间客房,设有餐饮,位于酒店2~3层,共设灶头20个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m2
15433
地下建筑面积
停车

438
地下
63
地上
容积率
--
4.72
 
1.2.3平面布置
本项目用地大致呈矩形,南北长约610米,东西宽约330米。项目用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住宅用地,约占整个用地面积90%;一部分为科研用地,约占整个用地面积10%。科研用地大致位于整个用地的西南部,其余部分均为住宅用地。
(1)    住宅用地平面布置
住宅用地主要用于住宅楼及相应的公共设施的建设。
地上平面布置:住宅部分共建设31栋住宅楼,包括:3栋31层,编号1#~3#楼,位于用地的最北部;1栋30层,编号4#楼,位于用地的西部;4栋29层,编号5#~8#楼,依次由北到南排列与用地西部;1栋9层,编号9#楼,位于用地东南角;22栋6+1层,编号10#~31#,东西向分为两排,南北向分为11排,依次分布在用地上。
会所为2层建筑,位于7#楼南边。幼儿园为1~3层建筑,位于会所南边。幼儿园设有食堂,食堂油烟通过内置烟道引致3楼顶排放,烟道排口与最近住宅楼18#楼的距离约为10.48米。住宅部分1个主要车行出入口和两个人行出入口均位于武纸公路上。此外,在用地东侧的规划路上也设有一个车行、人行出入口。在4#楼和5#楼的连接处,临武纸公路一侧20米处设有1层商铺,在主要人行出入口的两侧也设有1层或2层的独立商铺楼。住宅部分不设地上停车位,所有停车位均位于地下层。加油站位于用地西部6#住宅楼西侧5米处,距离西侧武纸公路约10米。
地下平面布置:住宅部分为地下一层,主要为停车场、设备间和人防。地下室共设置1856个停车位,其中高层建筑部分设有1038个,多层建筑部分设有818个。水泵房、配电房等设备均位于地下层。
(2)科研用地平面布置
科研用地主要用于科研公寓、写字楼及商业建筑的建设。
地上平面布置:科研用地主要建设两栋18层的研发公寓、一栋20层的写字楼、一栋15层的便捷酒店和4栋2~3层的独立商业楼。两栋研发公寓分别位于科研用地的最北边和最南边,位于最南边的研发公寓临近规划二环线,距离约15米。公寓内设有厨房,厨房油烟由内置的烟道引致楼顶排放。写字楼位于研发公寓的东边,便捷酒店位于写字楼的东边。此用地上共建设有4栋商业楼,其中一栋位于两栋研发公寓之间,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两栋位于写字楼西边,一栋为两层,一栋为三层;一栋位于便捷酒店东边,为三层。部分商业楼之间设有连接通道。
写字楼内设有食堂,位于2楼,食堂油烟将引致楼顶排放,烟道排口与最近住宅楼20#楼距离约为30米。便捷酒店的餐饮区设置在2~3楼,餐饮油烟将引致楼顶排放,烟道排口与最近住宅楼20#楼距离约为32米。研发公寓之间的商业楼的地下一层拟引进超市。其他商业的业态还未最终确定,大致的方向为家电商场、家居广场等类型。
地下平面布置:科研用地为地下两层,其中地下一层部分为超市及超市设备用房、停车场、设备间等;地下二层主要为停车场和设备间。
2环境影响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1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临时排污管道接入武咸公路污水管网。施工费水经项目现场沉淀池处理后经临时排污管道接入武咸公路污水管网,影响较小。
2.1.2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和尾气。项目施工产生的粉尘需采取对路面、作业点洒水,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场地的清洁管理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及程度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
2.1.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等以及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设备运输等噪声,其声级值范围约80~95 dB(A)。建设单位应采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来降低周围环境受到的噪声影响的程度。
2.1.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工程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装修废料等。根据工程设计和相关类比资料计算,施工建筑材料的废边角料约为22948.6t,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142t,装饰工程产生的涂料桶以及废弃工具产生量分别为20t、2t。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等,清运施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武汉市渣土管理相关规定,必须将施工渣土运到指定的消纳地点进行统一调配。运载水泥、建筑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严格执行武汉市渣土管理的相关规定。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清运、卫生填埋处理。建设单位在后期招标过程中,应要求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对装修废料安全处置,将废物处置计划列入竞标合同,并由建设单位指派专人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做好废物转移运输处置记录,严禁现场清洗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幼儿园废水、商场及公建废水,年排放量约87.552×104m3。项目废水拟从武纸公路旁排污口进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武咸泵站抽排至长江。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270mg/L,BOD511mg/L、SS180mg/L、动植物油20mg/L,NH3-N30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
2.2.2废气
(1)居住厨房油烟
项目建成后,住户烹饪油烟年产生量约为0.14t。烹饪油烟由厨房内置排油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2)餐厅油烟
便捷酒店设有一座餐厅,位于酒店2~3层;写字楼设有食堂,位于2楼。就餐规模为3000人次/d,年运行时间为300d。根据对有关统计资料的类比分析,项目油烟产生总量为0.108t/a。油烟采用配置净化效率大于85%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浓度降至2.0mg/m3以下,油烟排放量为0.011t/a,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低于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另外,底层商铺如引进餐饮项目,应单独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在此不做核算。建设单位在后期设计中,应设置单独的竖井式油烟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根据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武环〔2008〕80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油烟排口应与居民楼保持20m以上的间距。
(3)车尾气
项目共设有2357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63个,地下停车位2294个。高峰时段,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速率分别为CO105kg/h,HC0.8kg/h,NO20.3kg/h。汽车尾气通过车库进出口以及排风口排放。本工程排气口距离本项目居住楼以及项目周围最近敏感建筑物的距离大于20m。预计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96)二级标准限值(日均值)的要求(CO4.00mg/m3、NO20.12 mg/m3)。因此,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2.2.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水泵房油烟风机。水泵房、地下车库风机均位于地下室采用混凝土结构,顶层厚度大于200mm。一般而言,200mm以上厚度的现浇实心钢筋混凝土墙的隔声量与240mm粘土砖墙的隔声量接近,240mm粘土砖墙的隔声量约在50dB(A)。考虑到加气混凝土密度的不同,隔声量有所区别,按保守值估算地下室隔声量也可达到30dB(A)以上,加上噪声源自身的隔声措施,水泵房和地下车库风机房辐射至地面的噪声极小,不会对社区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根据影响预测,项目食堂风机和餐饮风机噪声经治理后经距离衰减,辐射至最近厂界处噪声值远小于背景噪声值,不会导致背景噪声值的变化。各设备经采用隔音、减震、降噪措施后对场界处的声环境影响不大,仍能维持现状声环境质量,同时也不会影响到小区内部居民楼以及周边敏感点处的声环境。
2.2.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商铺、幼儿园及小学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餐厅废油等。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364t/a,餐厅废油产生量约36t/a。
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集中存放于垃圾收集站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餐厅废油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影响。
3.污染防治措施
3.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幼儿园废水、商场及公建废水。各类废水水质相近,可混流后排放,混流前,食堂、餐饮废水需经过隔渣、隔油处理。项目废水拟从武纸公路旁排污口排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武汉段。
3.2废气
(1)居住厨房油烟
项目建成后,住户烹饪时产生废油烟气约0.14t。由于厨房油烟浓度低,且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项目在厨房内设计了内置排油烟道,产生的油烟经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2)餐厅油烟
便捷酒店设有一座餐厅,写字楼设有食堂。油烟必须采用配置净化效率大于85%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浓度降至2.0mg/m3以下,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低于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3)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空气采用目前国内的通用的机械排烟风机抽排方式,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大于6次/h,通过专门的排风口、排烟道、车辆进出口等排放。
3.3噪声
(1)泵类噪声控制措施
在泵的通风口加装消声器,降噪效果可到8~10dB(A)。另外,水泵房的传播方式是以振动型式为主,噪声通过管道--管道支承--墙体--房屋结构以及水池中的水—水池结构—墙体—房屋结构向水泵房的上层以固体传声的形式传播。由于噪音的音源是由水泵转动及水流撞击发出,解决办法一般可通过增加减振降噪增加软连接以隔断声音的传播,如采取弹性支撑,即在管道穿过墙壁处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
运行过程中,地下层的水泵房不宜开设门窗,若需开设,则必须设置成隔声门、窗。这样可避免泵站噪声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
(2)水泵房、设备房的其他噪声控制措施
①多孔吸声材料:该材料一般用超细玻璃棉毡,当顶棚或内墙面嵌一层多孔材料时,由于声波进入此材料,在其中进出受到阻滞,使声能量消耗而产生吸声作用,故这层超细玻璃棉毡只有达到一定厚度,对低频消声才会有较好的效果。在玻璃棉毡外罩一层多孔(透气)砂布或玻璃布,增加声波运动阻滞作用,则吸声作用会更大。但若罩一层不透气材料,如透明塑料薄膜,则由于声波无法穿透(不透气的)塑料薄膜,使吸声系数降低。一般来说,超细玻璃棉厚增加一倍,吸声频率特曲峰值向低频移动一倍频程。罩面材料则必须是透气的。
②薄板吸声结构:薄板在声波作用下将发生振动。板振动时由于板内部和木龙骨之间出现摩擦吸收消耗一部分能量。此时有一个能量转换的过程,也是薄板吸声原理。由于低频声波比中高频声波之波长更长,易激起薄板振动,所以,这种吸声结构一般用以低频带噪声吸声。
3.4固体废物
处理固体废物的基本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建设单位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固体废物中可回收的部分,如包装材料(包装箱、泡沫包装材料)、废塑料、橡胶、废金属、玻璃等,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对生活垃圾中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日运,统一处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4.55t/d,4364t/a。项目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分类处理后,直接运送至填埋场填埋,不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影响。
4.结论
4.1环境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建设项目。
(2)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出武汉市提出武汉市远期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建立起一个第三产业发达,第二产业主导优势明显,第一产业结构合理,与我国中部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经济体系,逐步形成以主城为核心,由内向外的第三、二、一次产业圈层式布局结构。第三产业发展以商贸、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通信为支柱、科技、教育、旅游、咨询等其他行业协调发展,形成健全发达的市场体系”。
总体规划还提出加快住宅建设,提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居住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按照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规划结构,相对集中布置居住用地。建设项目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武规选字[2006]18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武规地字[2006]18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圣爱米伦”建设项目用地位置为洪山区二环线以北、丁字桥以西,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规模为38.2万平方米。因此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武汉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3)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及环境影响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4.2环评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武汉市城市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实施。
5.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武汉光谷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圣爱米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上,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天,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1)武汉光谷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20层
电 话:13886017385
联系人:张海燕
(2)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
电 话:027-65681136
E-mail:gimbol@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