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24 所属栏目:招标信息 热度:℃
青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青川县农业局委托,拟对青川县姚渡镇平元村蔬菜大棚搭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青川县农业局关于姚渡镇平元村蔬菜大棚搭建工程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青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青川县农业局委托,拟对青川县姚渡镇平元村蔬菜大棚搭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ZCGK[2010]24号
二、招标项目:青川县姚渡镇平元村蔬菜大棚搭建工程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蔬菜基地大棚建设:大棚搭建总面积84802平方米。其中:蔬菜大棚66802平方米;食用菌大棚搭建总面积18000平方米。
搭建地点:青川县姚渡镇平元村(蔬菜)和青元村(食用菌)。
搭建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搭建工程。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有主营温室生产、制造、加工,大棚维修等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审合格有效;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与经济责任。
2.必须通过温室大棚行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近两年内具有温室大棚修建200万元以上业绩。
4.如不属于四川省境内的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5日在青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青川县财政局会议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青川县农业局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55263
十二、采购机构:青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
邮 编:628100
联 系 人:卢先生 段女士
联系电话:0839-7205638
传 真:0839-7205638
电子邮件:QCZFCG@163.COM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