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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

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0】161号文核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0】161号文核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日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九湖镇百花村;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温室大棚,以及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说明;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约94.75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施工单位。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资质证书等相应证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投标邀请函”及投标文件,于2010年7月2日至2010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新华南路新华兴广场17A1)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闽价(2002)457号文的标准收费,由中标人支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当日以现金形式提交,无中标者当场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12日10时,提交地点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建设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日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66721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芗城分公司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新华兴广场17A1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86159   传真:0596-2883731;联系人:尤小姐
        
 
招标人: 龙海日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