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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 各部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

    各部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京发〔2008〕30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京发〔2009〕5号)和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各协办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15日

    
二00九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

    一、发展农村经济,夯实产业基础

    1.加强“技术支撑、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和信息服务”5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全程追溯、责任追究”4项制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培育名优品牌,提高本市农产品在高端市场的占有率,打造首都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建设规划(2009-2012年)》,完成2万公顷(30万亩)综合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农田培肥工程、农田水利改善工程、田园清洁工程、田园景观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科委、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奶牛散养户入区、肉禽家庭牧场、生态养猪、畜禽良种、大型养鸡等项目建设,提高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4.落实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补贴等政策,促进畜牧业发展。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售后服务完善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围绕开发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示范功能,重点在籽种产业、观光休闲、安全高效生产、生态循环节约农业等领域,实施40项科技支撑项目,在100个设施村、100个规模养殖场实施8项科技入户工程,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深化京承高速公路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建设,完善提升11个节点的水平,新建3至5个节点,编制京承高速公路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三期规划,建成标识标志系统。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业标准化基地长效监管和提升机制,通过“建设-提升-再建设-再提升”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共培训本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技术人员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约80名。加强农业标准服务,在首都标准网开设农业标准化专栏,向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免费提供农业方面的标准目录及相应的标准文本。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赵长山、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9.继续加强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对复混肥、磷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抽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黑窝点和无证生产行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赵长山、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0.全面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果品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3项以有机果品为主的有关标准,实施1万公顷(15万亩)“沃土工程”,建设133.33公顷(2000亩)高标准有机果品基地;推广山地果园集雨栽培技术33.33公顷(500亩),平原果园农艺节水栽培技术1000公顷(1.5万亩),将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提高50%;以生态涵养发展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建设平谷果品产业发展示范区;继续办好百万市民观光采摘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1.以举办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为契机,着力提升本市花卉产业的整体水平,新建高档盆花和种苗生产示范基地20公顷(300亩),带动农户500人,培训1000人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建现代化花卉温室30万平方米,推动本市花卉产业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2.重点扶持水源涵养发展地区和矿山替代产业地区养蜂产业。全市蜜蜂饲养量达20万群,蜂蜜产量700万公斤,蜂王浆产量7.5万公斤。帮扶300户农户,培训600人次,养蜂6000群,扶持蜂业专业合作组织4个,实现产值600万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3.发展林下经济,在昌平区、大兴区、房山区、丰台区、海淀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平谷区、顺义区、通州区、密云县、延庆县等12个区县,以林菌、林禽、林药、林花、林草、林桑、林粮、林蔬、林油等模式为重点,建设典型林下经济模式示范2000公顷(3万亩),带动周边区域林下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4.围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产业园2个、观光采摘示范园17个,扶持民俗旅游1575户,对1050名退耕农户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15.加强郊区54个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选择10个规划手续完备的基地,对其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地内带动农民就业的企业给予扶持;扶持25家盘活闲置资产、新建重组、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6.重点扶持10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设施建设;扶持20个国家级及市级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5个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7.鼓励和支持10个“一村一品”建设项目,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产品市场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城乡产业联动发展;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加快郊区第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8.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沟带的项目建设,继续开展酒店管理公司管理民俗村试点工作,改进和提升民俗旅游村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乡村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张慧光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19.继续支持少数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制定《2009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种植、养殖和民俗旅游业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对少数民族乡村的科学指导,帮助部分少数民族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委申建军、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0.落实本市重点龙头企业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积极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增值税税收政策。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国税局孔繁琪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涉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对涉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国税局孔繁琪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涉农结构性减(免)税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农家乐”税收优惠政策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等征管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税手续,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地税局王晓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3.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期间无疫安全。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和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率100%,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面100%;加快本市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一期工程建设,做好二期工程建设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4.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抓好6666.67公顷(1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努力提高单产。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5.编制《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种业发展规划(2009-2012年)》,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北京都市型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林科学院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6.建设服务农业农村的各级资源站20个。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行业职能资源站,依托区县科技资源建设直接服务于“一区一品”的区县特色资源站,依托本市农村领域科研院所和高校建设研发和攻关类资源站,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服务于农业一线生产的技术服务咨询站。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7.深化以爱农信息驿站为骨干体系的农村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使更多农民享受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完成爱农信息驿站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任务,形成1至2套农村科技服务规范和标准,通过爱农信息驿站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8.继续实施农村集贸市场改造建设,改善农民交易农产品、生产用品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员会卢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9.进一步发挥市属涉农国有企业的作用,建立涉农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能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王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0.在近郊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远郊区县各乡镇开展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推进新城规划区、小城镇和群众积极性较高地区的改革。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1.降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标准,简化登记手续,对符合社团法人登记条件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予以即时办理,利用民间组织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审批,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2.开展民俗旅游、种养殖等各类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调研、制定工作,并在全市推广使用。加大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力度,完善合同指导服务中心的职能,指导农民使用规范的合同签约,减少交易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村地区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向社会推出一批诚信农村经纪人,推进大宗农副产品交易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3.定期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的监测。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苏辉、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34.帮助和引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民注册农副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引导和扶持优势农产品实现品牌升级,争创著名商标,积极支持农产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产业模式。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5.大力支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举措,配合大兴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探索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继续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城镇化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推动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通州区、门头沟区、丰台区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王敬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36.巩固保护性耕作和秸秆综合利用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土壤深松作业4000公顷(6万亩),开展6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全程机械化试点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7.推动林木生物质(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节能减排和清洁发展为目标,加大生物质(能源)推广力度,建立7个生物质开发利用基地,推广使用生物质固体燃料成型机、生物质粉碎机;开展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生物质)调研,提出本市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二、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38.大力宣传本市在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实现农村基本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9.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8〕10号),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督促检查机制。积极整合农村数字电影院、“益民书屋”、文化活动室等,加快建设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和行政村文化室,提前实现行政村文化室“十一五”期间100%覆盖的目标。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40.继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理论宣讲进乡村等27项集中示范活动,广泛开展田间管理课堂等16项科技培训活动,向全市推广草莓采摘、叶菜种植、肉鸭养殖等农业观光体验活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蔡赴朝

    协办单位:市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41.开展“四季歌”宣传,重点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策划实施“四季新发现”、“四季新亮点”、“四季话农时”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与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专版、专题、专栏等形式,集中展示全市“三农”工作的新经验、新成就,搭建城乡沟通互动的桥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一体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42.开展2009年度“寻找‘北京最美的乡村’宣传评选活动”。推荐产生一批生产、生活、环境、人文等方面有特色、水平高的候选村,拓宽宣传渠道,探索市民体验式评选等更加客观的评选方式,评选出10个“北京最美的乡村”,同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更深层次开发,形成旅游产品并包装推向市场,为扩内需、促发展发挥示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努力使此项活动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抓手。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43.举办第20届北京市农民艺术节。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精心策划全市性重点活动,组织协调区县开展100项以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带动农村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努力营造健康、喜庆、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完成时限:2010年1月底

    44.继续对山区生态林管护员进行政策法规、林木抚育、护林防火、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培训,全年培训10万人次,提高山区生态林管护员整体素质和管护技能。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45.深入开展农村“4050”人员培训就业工程,帮助农村“4050”人员提高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增收,培训农村“4050”人员2万人,实现就业1万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46.结合“百村万户一户一棚”援助型设施农业工程,组织实施“百村万户设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重点培养1000个科技示范户,使受助农民得到系统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农林科学院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47.建成针对农村科技协调员的科技培训基地10家,编制30余种农村实用技术类科普产品(印刷本、动漫片、多媒体课件、网站等),培训8000名科技协调员,建立科技协调员素质能力提升的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48.在科技部全国统一专用号码和统一服务品牌基础上,开通北京“星火科技12396”农村科技服务热线,并实现服务“三农”3000人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村科技协调员提供更全面的专业科技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49.组织开展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0.完善郊区客运线网布局,促进郊区客运网络与城区公交网络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客运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乘车环境。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1.根据2008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相应提高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医药费和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3.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发放奖励扶助金。以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2亿元资助6000户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实施农村长效节育育龄群众奖励体检项目。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利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强人口学校和“新农村、新家庭图书角”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4.加快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将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制定全市性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规划以及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农委、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5.广泛开展文明村镇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首都精神文明办舒小峰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委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6.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郊区县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7.完成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6000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58.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

    59.2009年起,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三、创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模式

    60.试点推进重点镇生态休闲公园建设,继续统筹推进重点镇道路、集中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城镇化步伐。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1.加强促进农村建设发展的基础性调研和信息交流。全面推进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部分特色历史文化村庄的保护规划。加快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成果和村庄建设用地地形图测绘成果相关数据的整理工作。完善村庄规划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的相关机制。实施村庄规划的跟踪调研和评估工作,加大农村规划实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2.开展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与服务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提出完善农村建筑工匠参与村镇工程建设服务与管理的措施,并进行试点。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隋振江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3.继续开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农村城镇化进程监测评价工作;完善新农村建设进程、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指标体系及监测方法,并开展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苏辉、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爱卫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环保局、市农林科学院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64.继续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编制年度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推动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0年2月底

    65.继续推进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产排污系数测试分析,建立本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和档案,编写普查报告,开展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6.加强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全面推进渔业水域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达到恢复生态平衡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7.加强行政区划科学调整工作,编绘城乡社区资源地图。加强对规划新城、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发展地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探索将地区办事处体制作为行政区划的城乡过渡模式,及时在规划新城的新兴发展地区设立街道办事处。逐步将全市新城地区纳入城市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启动城乡社区地图编制工作,展示社区资源分布情况,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8.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支持本市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9.改善农村村庄环境,建设农村公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陈永、相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0.建立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保洁员制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陈永、相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1.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新农村绿化美化建设步伐,对1700个村实施街坊路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247.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2.推动完善乡村公路路网体系,完成乡道村道大修400公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四、推动山区建设

    73.实施荒山造林绿化工程,2009年完成6866.67公顷(10.3万亩)宜林荒山的绿化造林任务。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4.大力发展沟域经济。市、区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以奖代补”的工作机制,以沟域为单元统筹规划,整合旅游景点、自然风景区、观光采摘园、民俗文化和村落资源,推动产业融合与升级,综合打造山区标志性旅游名沟。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5.加大政府对山区发展的投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6.加快制定浅山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明确开发控制等级,引导科学进行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7.加快山区路网建设,2009年完成山区旅游环线的规划选线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

    协办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8.加大卫生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形式,为山区培养医疗卫生人才。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79.落实区县合作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在坚持优势互补、自愿协商、鼓励创新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完善区县合作共赢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山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五、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80.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新一轮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乡镇、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培养选拔、培训教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教育,举办2期乡镇党委书记轮训班、2期乡镇长轮训班和1期村党组织书记轮训示范班。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委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81.不断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行党务公开、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党代表任期制等工作,不断扩大农村党内基层民主。贯彻落实《北京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推进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做好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农村矛盾排查和整顿建设,加大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继续开展“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82.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力度,提高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和水平,培训4000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妇联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3.逐步实行“推广教授”、“推广研究员”制度,研究制定支持长期扎根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一线有关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定或评奖的优惠政策。开展农业“推广教授”、“推广研究员”制度调研,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适当设立“推广教授”、“推广研究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引导和鼓励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对于长期扎根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待,将其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经历和取得的成果作为重要的评价要素。逐步加强符合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4.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和培养,做好服务期满后的再就业服务工作。认真执行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招录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应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的政策。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5.继续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原有示范单位数量基础上增加15%,使全市50%的乡镇、村达到示范单位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6.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黄强、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委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7.加强乡镇信访工作机构和基层信访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年内建立、健全乡镇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全覆盖的信访信息员队伍。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访办薄钢、市编办黄强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8.继续推进农村警务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地区维稳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精确打击工作机制,强化治安整治,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89.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加大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乡村干部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纪委马志鹏、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有关单位,郊区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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